2021-02-24 16:28:24
【政策汇编】
北京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主要针对北京市内住房租赁服务企业(即长租公寓)提出了10个事项,涉及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报备、租金押金收取、租赁住房装修及纠纷调解等方面。其中要求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长租公寓等。
上海制定《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管理、加强租赁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严厉打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保障。
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布《临港新片区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指导意见(试行)》,提出对监管银行实行短名单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黑名单制,督促监管银行落实资金监管责任,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资金监管要求配合监管银行做好资金管理。未按规定及时将售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几种逃避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而具备该几种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网签,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
杭州发布公告称,为了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督促房企严格审查购房家庭冻资情况。指导相关金融机构规范管理,确保冻资账户为购房家庭成员名下账户。如发现存在不规范冻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摇号资格。
广东省公布《广州南沙新区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实施方案》,从深入开展国际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构建灵活高效的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创新人才跨境便捷流动机制、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来明确国际化人才特区的创建措施。其中对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南沙拟加强人才安居保障。建立涵盖人才住房补贴、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的人才安居体系,力争三年内新增10000套人才公寓和共有产权房。完善人才住房政策,进一步便利境外人才和重点发展领域急需人才在南沙购买自住商品房。规划建设国际人才社区、港澳人才社区、青年人才社区,提供高标准、国际化配套设施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作用,开展人才住房投融资、建设筹集、运营管理及综合服务等。
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实现与苏州在积分落户时,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申请落户时纳入我市累计认可;探索与长三角城市群中具备条件的省外城市实施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毕业后可以迁入就(创)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