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8 09:21:24来源:徽州区住建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助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黄政办〔2022〕18号)和市住建局《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出台配套政策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优先购房奖励。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200名在徽州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签订及备案时间为准,不包含车库、杂物间等辅助性用房)且足额缴纳契税的,按照产权面积给予下列购房奖励:
1. 产权面积30㎡(含)-60㎡(不含),奖励0.5万元;
2. 产权面积60㎡(含)-90㎡(不含),奖励1万元;
3. 产权面积90㎡(含)-120㎡(不含),奖励2万元;
4. 产权面积120㎡及以上,奖励3万元。
(二)政策内生育购房奖励。享受此次购房奖励政策且在政策内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在区内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购买家庭第二套新建改善性住房的(不包含商业、车库、杂物间等非住宅),再给予每套1万元奖励。生育情况由区卫健委认定。
二、奖励期限及对象
期限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对象为在徽州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非本区户籍或本区户籍居民。
三、奖励申领期限、兑现流程
购房对象在足额缴纳契税后30日内申领购房奖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在规定期限内,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配合购房对象完成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具体操作参照《黄山市徽州区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徽财建〔2022〕65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1. 继续执行《黄山市徽州区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徽财建〔2022〕65号),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购房补贴。
2. 在本方案规定的购房期限内,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同类型活动,各楼盘活动应遵循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 本方案由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黄山市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