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稳妥推进房地产税、公积金、户籍制度改革”(2020年第68期)

2020-05-22 17: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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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0-05-22
  • 报告类型:政策分析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中共中央国务院重磅文件明确“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住房公积金机制”“建议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

  热点聚焦

  2020年5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就如何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七个关键领域的改革举措。在这七大关键领域改革框架下,涉及到房地产的重点是制度改革,其中包括房地产税立法、公积金制度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具体如下:

  1、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3、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中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

  热点评析

  1.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持续推进,短期内仍难以落地

历年房地产税改革进程

  中央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由来已久。早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引起社会各界对房地产税立法高度关注并展开了持续激烈讨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同年,中央叫停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2015年两会上,房地产税法被正式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产税立法”;2020年两会前夕,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发文重申“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由此可见,中央对于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的政策大方向没有改变,尤其是近两年“推进房产税立法”出现频率明显提升,不动产登记“全国一张网”体系加快建设等,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呈现加快迹象。房地产税开征是大势所趋,唯一的悬念是时间难以确定。

  房地产税目前仍未开征,这背后不仅是技术和立法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各方利益上的博弈,如何使各方利益实现均衡,成为横在房地产税开征路上的重要难题。房地产税短期内难以落地,一方面,近期人大法工委表示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仍处于起草研究阶段,今年上会审议可能性较小;另一方面,房地产税主要是为了调节贫富差距、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和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等,短期内对房地产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考虑到受疫情影响,我国经济遭受较大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维护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大局。在此背景下,房地产税立法并未迎来最佳的出台时机。因此,综合来看,房地产税短期内难以落地,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仍需时日。

  2.《意见》为公积金存废问题画上终止符,公积金制度改革将被提上日程

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日关于公积金是否废除的问题引起众多学者、企业家的热议。一方面观点认为当前房地产已经市场化,公积金贷款使用效率偏低,且存在制度公平问题,取消公积金制度可以为企业降低12%的成本。另一方观点认为,公积金是企业给员工的福利,是免税工资,如果取消非但不能为企业减负,还会破坏市场规则和秩序,给社会带来负面冲击。正在这两种争论进入白热化阶段之时,此次《意见》的出台,为争论数月的公积金存废之争画上了句号。在此次《意见》中,明确指出公积金制度虽然存在投资收益率底、统筹缺乏层次的的问题,但在制度效率和制度公平方面,公积金的表现并不差,其历史使命尚未完结。这意味着,公积金并不会退出历史舞台,而是将加快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步伐。具体改革思路将围绕提高统筹层次、提高收益率、整体改制为独立法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年金合并等方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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