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中央对房地产调控提出新要求:问题导向,快速处置

2020-07-27 17: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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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0-07-27
  • 报告类型:政策分析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7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总结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方案实施情况,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部署下一阶段房地产重点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沈阳、成都、宁波、长沙等10个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热点聚焦

1

  热点评析

  01

  重申“房住不炒”“因城施策”长期作为我国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对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给予了肯定,并再次强调了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因城施策,这也是继5月全国两会上“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后,中央层面对房地产调控的再一次明确表态。

  02

  强调问题导向,并给出了地方政府新的政策调控路径

  在本次房地产座谈会议中,官方对楼市的表述,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句话暗示了当前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抢购潮、日光盘、万人摇号等炒房现象。中央要求各地政府应绷紧调控这根弦,不能轻易放松。

  第二个变化是:有些城市出现楼市过热等情况,地方政府并没有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对于问题并没有快速反应和处置。对于楼市出现的新问题,中央的要求是,各地政府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保持突发问题的敏感度,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第三个变化是: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这句话重点在于严防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说明在货币宽松的背景下,依然有部分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各地应加强资金的管控,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第四个变化是:要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有效调节住房需求。此前深圳为遏制炒房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开创了全国先例。在房地产调控中,中央鼓励将财税政策作为新的突破口来调节住房需求。

  对比去年3月、12月的座谈会通稿,还可发现,此次通稿提到了违规和乱象的表述,说明目前试图逾越房地产政策底线的行为越来越多,鉴于中央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总基调没有改变,因此有试图触碰“房住不炒”底线的行为将会被制止。此外,今年还第一次提及了10个城市参加座谈会并要求发言。这10个城市并不都是楼市过热的城市,大致可分为3类。第一类是楼市较平稳的北京、长沙;第二类是楼市过热的深圳、杭州、宁波、南京、成都;第三类是楼市回暖的上海、广州、沈阳。不同类型的城市参加座谈会,可以借鉴并学习部分城市调控的经验和教训,起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03

  热点城市迎来新一轮调控加码,房地产整体环境或面临收紧

       从此次座谈会内容来看,中央对于地方作为房地产调控主体态度上是相当严厉的,要求地方高度重视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刻绷紧房地产调控这根弦,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和处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等。结合7月以来深圳、杭州、宁波等热点城市纷纷收紧调控和25日东莞深夜发布“莞9条”收紧调控等城市表现来看,不论是与会的尚未出台降温政策的10个城市,还是全国其他热点城市,短期内或将密集推出新的调控加码政策。

      从后续影响来看,一二线热点城市政策严控或成常态,部分房地产市场走弱的二三线城市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下,政策预期仍偏向宽松,但受中央严格的调控要求影响,地方在出台放松性政策时将更加审慎,客观上可能导致房地产整体政策环境趋向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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