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09:29:44来源:易居研究院
相关阅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的通知
政策要点
12月1日,浙江省将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的通知》。此次政策最早于11月3日由浙江省住建厅发布,12月1日是正式生效的时间。
2020年12月1日
研究院快评
考虑到浙江省今年房地产市场比较活跃,所以此类规范性的政策文件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1、规范房企行为:
此次政策对于房企委托销售给予了更多的约束。主要是两点。第一、预售许可申请需要公示销售方式。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在预售方案中载明销售方式。实行委托销售的,应在预售方案中明确承销机构名称及主要委托事项。第二、签订合同需要明确销售方式。在承销机构促成商品房成交后,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实填写委托销售机构的详细信息。这两点其实就是要求房企在预售的整个环节中,要把此类委托的信息和监管部门、购房者等进行告知,这样有助于监管和交易的更好推进。
2、规范代理机构行为:
此次政策对于代理机构等也进行了规范。第一、规范费用收取。房地产承销机构及其人员代理销售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表明身份,不得以提供居间服务等名义变相收取由开发企业支付的佣金以外的“电商费”“服务费”“咨询费”等价外费用。不得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外设置资金、身份等条件变相限制购房权利。第二、规范购房者信息管理。房地产承销机构应加强对购房人个人信息的管理,不得泄露和非法提供购房人个人信息。从此类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承销等机构有较大的约束。尤其是在购房人信息方面,确实出现很多泄露的情况,这是需要规范的地方,以真正保障购房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