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0 09:06:38来源:易居研究院
政策快评
4月19日,南京市发布《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此次政策明确了限购的内容,继续说明大城市在购房政策方面收紧的导向。
2021年4月20日
政策核心
此次政策的出台,针对的是在浦口、六合、溧水和高淳新落户的人员。政策明确,自最近一次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项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根据此类政策内容,后续此类区域的新落户人员,其在南京市区是没有购房资格的,只能在落户所在地购房。这样做,既保障了落户人员的购房权益,也打击了一些借落户到南京市区炒房的现象。
政策意义
此次南京政策出台,充分说明近期各地政府主动出政策的导向。近期住建部约谈了几个城市后,各地都需要把稳定房价稳定市场提高到高度,且必须有政治站位。所以南京此次属于主动出击,主动发现了炒房的苗头。此类打击有助于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而从具体政策看,这也说明了一点,即后续落户政策下会有各类新的政策做配套,既要符合落户的要求,也要符合房住不炒的要求。这一点,恰是符合发改委新型城镇化发展任务的要求,即“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