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15:35:49
热点聚焦
8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围绕“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介绍了有关情况及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同时对新时代新阶段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并针对记者提问,重点回答了有关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青年居住难题以及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等热点话题。
以下是本次会议发布要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第一,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城市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城市数量达687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6.1万平方公里。
第三,乡村面貌发生巨变,历史性解决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以来,790万户、2568万贫困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
第四,建筑业支柱产业作用不断增强,从建筑大国迈向建筑强国。2020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2%,为全社会提供了超过5000万个就业岗位。
“十四五”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第一,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公租房主要解决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人口净流入的重点城市,特别是城市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共有产权住房是由城市政府因地制宜,主要是帮助有一定经济实力,买不起房子的居民能够尽快改善居住条件。
第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财税、金融、土地配套政策。二是关于准入、使用、退出、运营管理机制。
第三,建成了规模巨大的保障性住房。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全国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7800多万套,有2200多万困难群众取得了住房补贴,帮助了2亿多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
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围绕着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是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根本遵循。以此为出发点,不断地扎紧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度的笼子,特别是扎紧防止“炒”的方面,切实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第二,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督促城市政府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三,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同时,建立了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新机制,常态化开展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限拆令”之后城市更新的标准
经过高速的城镇化发展,我国现在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了60%,也就是说已经步入到城镇化的中后期了。
城市更新的内涵应该是要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以及品质提升,而且它还是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的一个重要抓手。现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已经纳入到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各地积极性非常高,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城市更新政策、机制,谋划了不少推动城市更新落地的项目。
第一,要划出城市更新重要底线。一是要控制大规模拆除。二是控制大规模增建。三是尊重居民意愿。有些地方大拆大建后,给群众租房带来困难,所以要降低市民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租房子的成本。
第二,要保留城市记忆。尽量保留、改造、利用既有的建筑,不随意移迁拆除已经认定的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鼓励采用“绣花功夫”来织补、修补、更新,保持老城区的格局和肌理,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和特色风貌。
第三,稳妥推进城市更新。主要是想推动由过去的单一“开发方式”转向“经营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更新,尤其是不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更注重补短板、惠民生的里子工程,统筹地上地下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安全和韧性,尤其在社区层面,还是要注重补齐设施和服务短板,建设完整的居住社区。
青年人住房困难如何得到解决
国务院6月24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这个《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了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市场化,重点是五项基础制度和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五项制度:一是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点,明确保障标准,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就是小户型、低租金。准入条件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情况来设定。二是坚持供需匹配。三是明确地方责任。四是赋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等来建设,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房源。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项政策:一是完善了土地政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土地、企业用地。二是简化了审批流程。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三是中央将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给予一定的补助。四是降低有关税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出台了公告,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五是对于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执行民用水电气的价格。六是加强金融支持。
热点评析
“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联动机制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指明了方向
随着调控的不断深入,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也将日臻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是核心政策目标,而住建部新提出的“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则为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指明了方向:未来各城市主体在落实监控和指导责任的同时,要把“精准化”调控重点放在“联动”上,将“人房地钱”等相关领域协同考虑,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应政策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大力发展具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房,是解决好大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2021年工作重点任务之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租赁住房市场扩容是大势所趋,从各项政策看,中央和地方多措并举,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建设有望提速。后续围绕青年人的住有所居问题,可能从增加租赁住房土地供应量、加大税收补贴、优化租赁住房供应方式和市场运营环境等方面出台支持性政策。
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控制大规模拆除和大规模增建是底线
当前,城市更新成为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各地推进城市更新的积极性高,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城市更新政策、机制,规划了不少推动城市更新落地的项目。住建部副部长黄艳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称,城市更新的内涵是要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以及品质提升。为防止城市更新走回城市粗放开发建设的老路,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确定了未来城市更新的主基调,核心目的是为了推动城市存量发展由过去的单一“开发方式”转向“经营模式”,同时也划出了城市更新重要底线要“控制大规模拆除和大规模增建”。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对保留特定时代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延续城市特色风貌起到重要作用,体现了城市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是我国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