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4 15:09:59
【热点聚焦】
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调整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此前9月14日、9月16日,粤港澳大湾区中的肇庆市、中山市、珠海市税务局先后发布了相同的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并自11月起实施。
【热点评析】
个税调整对当前市场利好有限
调整前惠州销售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调整后惠州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减半,交易成本降低。惠州市税务局表示,制定公告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此次个税调整减负更多是惠及多套住房家庭,和住房持有时间较短(未满五年)的家庭,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的成本,有助于二手房的流通。但是,当前惠州房地产市场弥漫着观望情绪,银行贷款收紧是限制二手房市场成交的主要因素,所以降低税率有利好,但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影响较小。
预计调整个税规则旨在区域内统一税费标准
根据今年3月份中央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及降低征纳成本、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等内容。从二手房交易市场看,过去个税征收或存在各地标准不一、税费计算方式过于繁琐等内容,不符合税费征收成本降低、征税标准统一等要求。从广东市场来看,惠州市、肇庆市、中山市、珠海市税务局先后发布了相同的二手房转让个税规则,对二手房税费标准进行调整,也是在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未来在区域内有望得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