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分析 2025-04-09 10:44:17 来源:易居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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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4-09
- 报告类型:土地交易分析
- 发布机构:易居研究院
3月26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广州市2025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广州2025年的土地市场发展瞄定方向。其中,经营性用地的供应安排不仅关系到房地产市场和产业发展,更与城市整体规划和经济走向紧密相连。本文通过分析广州2025年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结构、空间布局以及供应导向,以期为其他城市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提供一些思路和启示。
一
总量微增,注入发展新动能
从总量来看,广州市2025年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达3454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供应总量为2285公顷,同比增长10.3%。通过近三年广州经营性用地计划供应总量对比(表1)可以发现,2023-2025年,广州经营性用地供应规模持续扩大。这一增长态势,一方面表明广州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保持旺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政府通过增加土地供应,稳定土地市场、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心,为房地产市场和产业发展注入活力。
二
结构优化,贴合发展新需求
对比近三年广州经营性用地结构变化,可以发现2025年广州经营性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商品住宅用地占比呈持续下降趋势,从2023年的28%降至2024年的24%,2025年进一步降至23%。非商品住宅用地占比在2024年出现大幅下降,从2023年的18%降至5%,2025年有所回升至9%。这与广州住房市场库存、调控政策及城市发展战略调整有关。
商服用地占比整体变化幅度较小,2023-2024年从10%降至9%,2025年又回升至11%。这说明广州商服用地供应相对稳定,在推动商业发展时,并未进行大规模的土地供应调整。
工矿仓储用地占比显著上升,2023-2024年从44%大幅提升至63%,2025年虽有回落,但仍保持在57%的高位。这与广州实施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密切相关,为推动制造业发展,打造产业集群,广州加大了工矿仓储用地供应,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支持。
三
空间布局:区域特色鲜明,资源协同互补
广州市2025年经营性用地供应在空间布局上展现出区域特色鲜明、资源协同互补的格局。
南沙区2025年经营性用地计划供应规模达362.32公顷,占全市经营性用地总量的16%,其中工业用地273.71公顷,占比21%,这与南沙作为大湾区建设重要战略节点的定位相符,大量的工业用地供应,为南沙发展高端制造业、数字经济等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筑牢根基。同时,住宅用地69.66公顷,占比10%,可以满足因产业发展而涌入的人口居住需求,促进产城融合。
番禺区2025年经营性用地计划供应总量452.41公顷,占比20%,其中商服用地110.31公顷,占比44%。番禺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商业基础,通过大量供应商服用地,推动区域商业繁荣,助力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白云区2025年经营性用地计划供应总量339.25公顷,占比15%,住宅用地达183.89公顷,占比25%。白云区作为人口大区,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有助于缓解居住压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而工业用地与商服用地的配套供应,也为区域产业的多元化发展提供支撑。
花都区2025年经营性用地计划供地总量325.49公顷,占比14%,其中工业用地205.89公顷,占比16%。花都依托空港经济优势,大力发展临空产业,工业用地的充足供应,为航空物流、飞机维修等相关产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黄埔区作为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2025年经营性用地计划供应255.24公顷,占比11%,其中商品住宅用地90.89公顷,占比13%,可以吸引高端人才入驻。同时,工业用地148.56公顷,占比11%,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空间需求,助力科技创新产业的蓬勃发展。
整体来看,广州市2025年经营性用地在空间布局上,既考虑了各区域的发展定位与特色,又注重全市层面的资源协同互补,为城市的均衡发展和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四
供应导向:精准施策,服务发展大局
(一)保障重点区域和产业发展
广州围绕打造大湾区“一点两地”核心引擎,以《南沙方案》为战略引领,将土地资源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集聚投放。优先保障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南沙明珠湾起步区、白云新城等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合理安排产居用地供给,促进职住平衡。
在产业用地供应上,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着重安排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南沙保税港加工区、明珠科学园、中新广州知识城、空港经济区等区域的工业用地供应,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功能。
(二)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广州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全面落实因城施策,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原则,科学调节住宅用地供应规模、节奏和结构。着重增加高品质住宅用地供给,打造“好房子”典范,引导住宅用地向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平台和就业岗位集中区域以及轨道交通沿线倾斜。同时,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统筹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支持通过多种渠道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打造配套完善、产城融合的未来安居社区。
(三)促进存量资源盘活利用
广州坚持以多元方式盘活城乡低效存量空间资源,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推动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优先供应批而未供用地和闲置土地。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释放发展新空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
市场影响:供需双向利好,长期发展可期
广州市2025年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将对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和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从土地市场来看,供应总量的增加和结构的优化,将丰富土地市场的产品供给,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用地需求,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土地价格。
对于房地产市场,合理的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高品质住宅用地的增加,将推动房地产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在产业发展方面,充足的工业用地供应和精准的产业用地导向,将为广州的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项目落户广州,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六
结语
广州市2025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通过总量微增、结构优化、合理布局和精准导向,为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计划不仅体现了广州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推动产业升级的决心,也为其他城市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政策协同,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附件:广州市2025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充分发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围绕巩固提升“6+4”城市性质与核心功能,统筹协调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节奏,打造节约、集聚、高效的空间格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广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与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等;
(二)《中共广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决定》《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当好排头兵的意见》等;
(三)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储备计划等;
(四)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夯实高质量发展底盘原则。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和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要求,引导土地要素供给向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倾斜。强化民生所需的公益性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保障,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城市能级提升。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新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持续强化要素保障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二)坚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积极推进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加力提速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激活土地资源要素强化用地保障,推进城中村改造攻坚,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统一土地市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朝着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三)坚持促进存量资源盘活利用原则。坚持以多元方式盘活城乡低效存量空间资源,加快推动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化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鼓励存量土地及住房资源盘活,有序推动存量土地收回收购再供应,推动产业焕新和城市更新,有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全市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454公顷。
(二)用途结构。
1.住宅用地。供应计划722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1%。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15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71%,占计划总量的15%;非商品住宅用地207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29%,占计划总量的6%。
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要求,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
2.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25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7%。
3.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131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38%。
4.其他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1169公顷,占计划总量的34%。
(三)空间布局。11个区计划供应用地量和占全市比例分别为:南沙区779公顷,占23%;番禺区562公顷,占16%;白云区539公顷,占16%;花都区528公顷,占15%;黄埔区319公顷,占9%;增城区266公顷,占8%;从化区215公顷,占6%;天河区165公顷,占5%;荔湾区65公顷,占2%;海珠区14公顷,占0.4%;越秀区2公顷,占0.1%。具体详见下表:
四、政策导向
(一)提高资源要素配置精准性,保障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围绕打造大湾区“一点两地”核心引擎,以抓好《南沙方案》落地落实为战略引领,紧扣“一带一轴、三核四极”总体格局,土地资源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集聚投放,增强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优先保障中心区域、近郊热点区域优质地块、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着重安排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南沙明珠湾起步区、白云新城等重点区域用地供应,合理安排产居用地供给,促进职住平衡。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量子科技、纳米科技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用地供应,着重安排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南沙保税港加工区、明珠科学园、中新广州知识城、空港经济区等区域工业用地供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功能。满足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广州市老人院扩建工程、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广东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沙全民文化综合体等一批项目的用地需求,做好新能源充电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用地保障,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的用地供应。
(二)优化实体经济空间载体,精准引导产业用地供应。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构建以支持工业发展为核心的土地资源动态调配体系,提升产业与空间载体资源适配有效性,强化制造业用地保障。精准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需求,重点保障阿达智能装备总部、广州(南沙)先进医疗技术与量子医学产业化中心、中船黄埔文冲高端海洋装备研发制造基地等项目用地供应,持续组织小面积工业用地供应,做好新型产业用地供给保障。聚焦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平台、工业产业区块及重点产业项目,推行工业用地做地,保障制造业发展空间。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模式,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带项目”“带方案”供应,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建设只租不售的产业保障房。加快产业发展载体存量增效,聚焦“工改工”,加快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推动低效工业园改造提升和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鼓励对工业园区边角地、夹心地等分散低效的用地整合利用,与供应小面积工业用地有机结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优化商服用地供应,重点聚焦中央活力区、核心商务区、城市副中心、金融城、广州塔-琶洲重点商圈等地区,分类精准供应商服用地,支撑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全面落实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原则,科学调节住宅用地供应规模、节奏和结构,有效引导、协调和稳定市场预期。着重增加高品质住宅用地供给,推出具有更高实用率的项目和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住宅产品,减少非必要的独立用地配建要求,打造“好房子”典范,重点引导住宅用地向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平台和就业岗位集中区域以及轨道交通沿线倾斜。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坚持以需定建、稳慎有序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支持通过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和引导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存量住房等多渠道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紧抓“交通便利、职住平衡”原则,在低效客流站点等公共交通便利、教育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优先选址,打造配套完善、产城融合、成片连片的未来安居社区。
(四)坚持存量资源盘活,推进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聚焦盘活利用存量用地,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大力推动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优先供应批而未供用地和闲置土地,优化土地一级市场管理,积极探索实践二级市场制度。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做好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保障马岭观花植物园等现代农业项目用地,支持点状建设用地供应、留用地兑现落地与乡村振兴项目有机结合。积极稳步推进三元里、康乐村、鹭江村等城中村改造,坚持“拆、改、兴”并举,科学有序推进南洋电器厂项目、京溪广智片区等城市更新土地供应,释放发展新空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土地储备与供应联动,维持土地市场平稳有序运行。以城市发展战略为引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等,提前谋划各类型用地储备。加强土地储备计划与土地供应计划的衔接联动,面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土地市场供需关系,引导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和实施时序,实现储备库与供应库的进出平衡和结构优化,为土地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创造条件。加强建设用地供应预备计划地块的推进实施,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市空港委、各土地储备机构负责)
(二)强化计划实施跟踪服务,提升计划调控的精准性与弹性。依托“可招商土地库”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土地和项目资源精准对接、高效配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供应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各责任单位反馈的问题,定期会商、主动协调,做好计划实施的指导督促。各区政府、各土地储备机构会同招商部门提前做好计划供应地块的摸底工作,强化涉地历史文化等资源保护,积极开展面向拿地主体的招商工作,强化土地供应与市场走向、全市经济发展目标的系统联动,及时优化供地策略,保障出让成交率。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持续完善惠企利民政策及“用地清单制”等常态化服务,压实属地“净地”供应责任,做好拿地即交地、交地即发证、发证即开工、竣工即登记等全流程“保姆式”服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市空港委、各土地储备机构等负责)
(三)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力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强化建设用地供后监管,落实动态巡查常态化,及时提醒并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动、竣工,确保土地有效供应和开发利用。强化产业用地供后监管共同责任,落实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相关规定,新供应的工业用地须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对约定事项实施监管。结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切实加强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处置力度,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市空港委等负责)
(四)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供应的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的各项规定,确保土地依法依规按程序供应。做好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充分掌握信息,形成合理预期。未列入本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但条件成熟确需供应的地块,供地方案报市政府或具有审批权的区政府批准后,可视作列入计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公共服务企业、各区政府、市空港委、各土地储备机构等负责)
六、印发施行
本供应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跨年度执行至下一年度计划公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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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