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支持房企促销、实施团购补贴

政策苏晓 2024-11-05 10:20:37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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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 (苏晓/文)11月4日,杭州临安区出台系列楼市新政,包括对房企销售面积奖励、团购补贴、拆迁户购房奖励,以及特定条件下的入学政策调整。

  其中,政策提到,支持房企促销。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单项目季度内销售新建商品房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面积10元/平方米奖励;销售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20元/平方米奖励。

  实施团购补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临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村民(股民)在本区团购3套、5套、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分别给予购房职工实际购房总价0.5%、1%、1.5%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鼓励房企在团购活动中给予同等优惠政策。

  鼓励购置新房。新实施拆迁项目,征收住宅房屋的,在项目征收工作启动后(征收方案公布时间)6个月内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临安城区5个街道购房的给予1000元/平方米奖励,在於潜镇、昌化镇购房的给予300元/平方米奖励。奖励标准按照实际购买面积且不超过货币化补偿面积计算,货币化补偿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按照48平方米计算。

  试点“购房入学”。自2025年起至2026年4月30日,适龄少年儿童或父(母)独立取得新建住宅类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但不符合原政策时限要求(当年4月30日及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建住宅类商品房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锦城、锦北、锦南、玲珑四街道签订时间须在上一年4月30日及之前,其他乡镇街道须在当年4月30日及之前)并全款支付(已一次性付款或已发放按揭贷款)的,有入学需求的需先向区住建局提出房产条件核实申请,核实后再由区教育局核验入学报名。录取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者优先于正式购房合同签订者,同时分别根据其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按照原有政策同批招生后有学位余额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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