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县:购新建商品房予以所缴纳契税额的50%补贴

政策刘敏 2023-12-22 09:49:32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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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1年。

  其中,通知提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推行新建房地产项目“交房即交证”。积极主动化解市场风险,加大对“问题楼盘”的处置力度,有序解决相关问题,依法依规确保购房者利益,加快实现“保交楼”目标。对经网签购买住房因开发方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根据购房业主意愿,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相应放宽购房贷款偿还期限。

  实行购房补贴。在县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县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支持大学毕业生购房。对在攸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技师职业资格人才,首次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不受单位、年龄、毕业时间的限制,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和发放,县财政保障资金。

  同时,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监管。在优先保障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将预售资金留存标准设置为10%,有房源担保的可进一步调整至5%。增加房屋主体验收资金解控节点,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在建房地产项目建设动态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顺利交付。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金融、中介、物业、租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房价异常波动,净化市场环境。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现房销售。

  此外,优化购房落户条件。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房屋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在其辖区派出所完成楼盘备案,且购房人已完成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可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完成落户后,户主子女可按照“有房有户”类别安排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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