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深化城乡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条措施

政策 2024-09-18 10:00:35 来源:夹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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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型住房需求,深化夹江县城乡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在此期间购买参与支持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户。

  二、支持措施

  (一)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提高城镇化水平。凡夹江县农村居民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5万元。

  (二)支持二孩及多孩家庭购房,促进人口发展。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多孩家庭购房的(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户籍落户在夹江县),二孩家庭每户补贴5万元,多孩家庭每户补贴8万元。

  (三)支持住房改善,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凡夹江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5万元。

  (四)支持市场主体购房,助力产业发展。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5日前在夹江县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并依法申报纳税)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5万元。

  (五)支持高层次人才购房,鼓励人才留夹。在夹江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10万元;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15万元。

  三、其他事项

  1.房源总套数为800套,售完为止。

  2.支持措施不叠加使用、就高不就低。

  3.以家庭为单位,每户仅限一套新购商品住房享受补贴措施。

  4.购房户享受支持政策后,5年内进行交易变更的,须先退回所获得的全部补贴资金后方可进行交易变更。

  5.相应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法缴纳。

  四、法律责任

  购房申报人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本措施由夹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及地址:

  工作日(上午9:00-下午6:00)

  咨询电话:0833-5680197

  咨询地址:夹江县市民中心二楼夹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窗口

  节假日(上午9:00-下午6:00)

  咨询电话:0833-5657608

  温馨提示:也可到各补贴房源售楼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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