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出台15项措施促房地产发展

政策刘敏 2024-06-04 09:50:22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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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刘敏/文)6月1日,“宿迁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生活新期待我市出台《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有关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包括15条内容涉及“网签备案即入学”推行“以旧换新”模式等政策。

  其中,措施提出鼓励外来人口来宿安家。市外人员(非宿迁市户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在“房二十条”补贴政策基础上再享受房屋总价1%的购房补贴,补贴资金在受理审核后3个月内发放到位。

  促进存量用地开发。对涉及超期未开工、竣工以及闲置土地的,依法依规通过协商收回、收购或转让等方式予以盘活利用。支持本地国有企业利用社会资本的品牌效应,通过土地入股、代建等多种合作方式,与社会资本联合开发经营,积极有效盘活存量建设土地。5年内实现中心城区存量建设土地全部盘活。土地转让中涉及抵押的,支持“带押过户”。

  公积金方面,措施明确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4年5月1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775%和3.325%。

  同时,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在确保每月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尚有剩余的,可用于偿还缴存人及配偶名下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缴存人及配偶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第二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由原来的10倍调整为15倍。

  支持品质改善提升型住房需求。对购买属于品质改善提升型项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万元,即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此外,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具体利率水平。

  据悉,该措施自5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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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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