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求《深圳市社会主体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政策 2024-07-25 09: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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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人士: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社会类保租房”)租赁、管理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府第353号令)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社会主体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2日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或反馈意见至邮箱,地址:zlzl@zj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社会主体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社会主体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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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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