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告 2023-09-12 16:09:18 来源:中房网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3-09-12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本期关注:8月居民消费价格温和回升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149.4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6.14%。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450.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1.2%;土地总成交面积256.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6.5%,成交总金额208.3亿元,环比增加39.4%,成交土地均价8110元/平方米,环比上涨49.1%。
政策动态:广东探索实施“房券”“绿券”制度,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天津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及区域住房限购措施;杭州调整 “认房不认贷”政策;南京取消限购、优化土地出让政策、放宽落户条件;南宁调整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及二套贷款利率;郑州实施优生办法,多孩家庭租房、购房将给予补贴等政策倾斜;长春发布促进房地产消费措施;兰州、沈阳、大连取消限购。
新闻关注: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提出要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149.4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6.14%。一线城市中京、沪、深成交量环比有不同程度涨幅,其中上海涨幅超过三成,广州成交面积微降。其他重点城市中有3座城市成交量环比增加,南京、成都涨幅较为明显,分别为35.09%、29.36%;10座城市成交量环比下滑,其中7座城市跌幅超过四成,温州跌幅最大,减少84.67%,杭州、福州、嘉兴跌幅在72%—77%之间。共6座城市成交量高于前四周平均水平,南京高出22.48%居首;11座城市低于前四周平均水平,福州跌幅居首,减少75.22%。
从成交量来看,成都相对领先,成交面积29.01万平方米,其次武汉、青岛在20万平方米上下,北京、济南略高于10万平方米,其他12座城市成交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450.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1.2%。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31.1%,非经营性土地减少11.1%。供应总建筑面积973.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0.5%。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256.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6.5%。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23.2%,非经营性土地增加0.8%。成交总建筑面积430.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3.6%。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208.3亿元,环比增加39.4%。其中经营性用地192.9元,环比增加46.4%;非经营性用地15.40亿元,环比减少12.9%。成交楼面均价483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09.8%,成交土地均价8110元/平方米,环比上涨49.1%。
政策汇编
广东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提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实施用地用林“指标池”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力度;积极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鼓励创新乡村土地利用方式;鼓励探索土地储备新模式;探索实施“房券”“绿券”制度;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
广东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等单位对现有符合安全要求物业改造为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手续。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流程。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江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建设。
上海通过《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的通知》,对借款人购买6(含)至35年之间房龄的存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进行调整。《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支持购买更新改造后房屋公积金提取、支持项目建设期内租房公积金提取、扩大提取申请人范围。
天津发布贯彻落实《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具体举措分工方案,其中提出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适当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和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持续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优化区域住房限购措施,支持大学毕业生等刚性住房需求,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引导住房租赁企业结合市场需求扩大房源供给,创新租赁住房投融资模式,多渠道增加房源供给,推进租购住房同等享受公共服务。
杭州调整 “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南京发文明确,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不低于30%。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出台集体土地房票安置办法。对购置新房实施补助。实施“卖旧换新”补助。
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服务管理的通知》。土地供应管理方面,推出实行差异化供地、简化产业用地出让审批流程、提供分用途出让金三条措施,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计划、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差异化产品,以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同时简化市规划资源局内部工作流程,明确溢价处理原则、简化申请程序。在进一步降低企业资金压力方面,优化银行保函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政策、明确土地抵押路径、缩短退还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优化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时间。在缩短项目开发上市周期方面,容缺办理土地开发建设手续。
南京调整修订《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新增“35周岁(含)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正在南京市缴纳社保即可落户”。
南宁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不低于LPR加60个基点调整为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最低首付比例不作调整,即仍为不低于30%。
《郑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实施。明确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时,对符合条件的且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已承租的家庭因子女人数增加、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原因,根据房源情况实施常态化申请、调换。在限购区域内,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可增加一套购房指标。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新建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由各区县(市)制定并实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及与当前生育政策不相符的处罚规定。
长春发布促进房地产消费措施,其中包括:发放购房贷款贴息和消费券;给予进城农民和环卫工人购房奖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在长购房安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执行基准利率;持续开展购房月活动;积极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鼓励企业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试行地下停车位、车库办理预售;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兰州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提出要激活住房消费需求,取消在主城四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登记记簿日期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的限制措施;取消现行限购措施。还提出支持新市民购房;实施购房契税补贴;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推行房票安置制度;开展房地产促销活动。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优化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优化项目用地供给,坚持“净地”出让;合理确定商业办公用地供给;合理确定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
大连发布通知提出,实施购房补贴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不低于30%;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购买的房屋不再受上市交易年限影响;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沈阳发布通知,提出取消二环内限购政策,取消住房销售限制年限规定。优化住房信贷政策,认房不认贷,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为不低于30%。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
本周要闻
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在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部署会议上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坚持规划先行、谋定后动,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严格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综合考虑市场形势,合理把握建设节奏。要建立公平公正的配售机制,加强监督审计,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及政府引进人才,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保障性住房要实施严格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相关部门要抓紧完善政策体系,各地要加强领导力量,抓好组织实施,强化项目建设全链条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 11:55
- 11:51
- 11:45
- 11:34
- 10:57
- 10:42
- 10:37
- 10:37
- 10:34
- 10:28
- 10:26
- 10:22
- 10:19
- 10:17
- 10:12
- 10:12
- 09:35
- 09:19
- 08:51
- 08:46
- 08:33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