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严格查处将商办类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居住功能的“类住宅”建筑行为

政策苏晓 2024-05-27 11:32:43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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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 (苏晓/文)5月2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从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提高住宅建设品质、优化销售管理、强化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购房成本、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等维度,提出了八方面优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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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通知提到,优化商品房销售管理。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不再采用根据“莞e认购”诚意登记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公证摇号选房的销售模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组织销售,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项目,鼓励开发企业采取公证摇号销售。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供需变化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分批次申请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最小申请单元为栋(幢),并自行申报销售价格,网签合同价格可下浮的幅度以及未售出房源调整申报价格的方式按原规定执行。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租售管理,更好满足业主(含物业使用人)合理停车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助力打通一、二手房置换链条。

  进一步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对符合“白名单”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要积极给予资金支持,做到“应贷尽贷”,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金融支持常态化。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发展16条及其延期政策,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调整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及利率,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取消我市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同时,严格查处将商办类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居住功能的“类住宅”建筑的行为,扎实推进“两违”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打击“小产权房”。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完善房屋从开发建设到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专项制度。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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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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